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何姓裝潢工人去年4月15日意外在工作地點隔壁的庭園拍到裸男,好心將照片傳給業者,提醒要多加注意,沒想到照片竟然輾轉被傳到網路上,他也因此挨告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罪。不過,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認為拍攝地點並非私密空間,何男也不是故意散布照片,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楊男在朋友家的庭院裸體閒晃,照片卻意外在網路上傳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何男當天是在親友經營的咖啡店進行裝潢工作,期間撞見到朋友家玩的楊姓男子,竟然在庭院中脫光衣褲,只穿著雨鞋閒晃,擔心可能會影響店家生意,於是拍下照片再傳給業主,結果照片流傳到網路上,還被其他人PO到臉書,反而害他挨告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罪。
不過,基隆地檢署進一步調查,發現事發庭院為國有土地的公共空間,其他人也可以進出,並非私人空間,加上何男只把照片傳給親友,提醒大家注意,不是刻意散布,真正的PO文者也查無身分,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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