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抓包妻子與男子互傳曖昧訊息,氣得對對方提告,獲賠3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阿峻(化名)抓包妻子小恩(化名)傳送訊息給男子阿銘(化名),內容提及,「我愛你」、「想跟你做」等噢,而阿銘明知小恩已婚,卻還不懂得迴避,繼續與小恩相互曖昧回應,於是氣得對阿銘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盼阿銘須賠償阿峻3萬元。
阿峻指控,他與小恩結婚4年多,有一個兒子,而阿銘明知道小恩已婚,還在與小恩聊天時,見到小恩傳送,「我比較想知道會是誰的小孩」、「我就跟兩個男的,不就1/2 」、「你都承認你是渣男了」、「哥~我愛你」、「我受不了了…」、「不能找你做愛,不能抽菸,好難受…」、「愛你~想跟你做愛」、「真的愛你麻」等曖昧字眼及有性關係等話題時,不加以迴避。
阿峻提到,阿銘事後還回傳,「誰知道是不是1/7 ,一個禮拜有七天啊」、「12星座有好多空缺」、「我沒有很渣,至少我沒有收集12星座之類的」等噢,非常積極的與小恩相互曖昧呼應,因此決定對阿銘提告求償。
法官審理時,勘驗阿銘與小恩的對話紀錄,認定阿銘確實侵害到阿峻的配偶權,最後審酌阿峻事後所受的精神痛苦程度等,判阿銘須賠償阿峻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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