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性侵得逞後想再來一次,但薇薇機警認出陳男,於拉扯中積極掙扎,才免於二次受害。(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達志影像)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於3月間,在Line上假裝客人約按摩,女子薇薇(化名)依約接客,不料陳男竟衝到床邊,恐嚇「我從監獄出來」、「2、3年沒見女人,很想做」,隨即撲上床掐住脖子,薇薇不敢抵抗慘遭性侵,不料陳男過了幾天改個ID再約,但薇薇一開門就認出是陳男,隨即尖叫呼救;北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陳男5年6月徒刑。
陳男沒錢又想找妹,於3月17日在Line上約薇薇下午按摩,一進薇薇住處便衝到床邊喊到「我是剛從監獄放出來的,沒有錢」,隨後丟出100元又說,「2、3年沒見女人,很想做」,便撲上薇薇掐住脖子,薇薇擔心遇害只好順從,慘遭陳男口交、性侵得逞。
陳男得逞後想再來一次,又於4月1日以另個Line暱稱,再約薇薇按摩,但薇薇這次一開門便認出陳男,雙方在門口激烈拉扯,薇薇在被拖往梯間途中不斷尖叫、求救,陳男才無奈將她放走。
陳男於審理中坦承性侵,卻辯稱第二次是要去談和解,沒有想性侵薇薇,但法官參考監視器畫面、警局筆錄、驗傷診斷書,又見陳男於Line訊息中,明明已經到門口了,卻說剛上樓,騙薇薇直接開門,又在拉扯中企圖將薇薇拖進房間,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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