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女性友人董子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綜藝大哥徐乃麟遭人爆料,疑似透過他的女性友人董子綺將內湖豪宅變成賭窟。不僅如此,董女還涉嫌詐欺,她聲稱出售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公司股票,詐騙300萬元。一二審均將她判刑1年10月,案經撤銷發回,由於董女還款,又遭強制執行,被害人已經獲償200萬元,高院更一審因此改將董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徐乃麟在台北市內湖購入價值近8千萬元豪宅「米蘭苑」,先前出租給綽號「圓圓姊」的楊強蓉,但2016年間豪宅卻變成賭場,楊女還在賭場內詐賭,受害人是同住在「米蘭苑」豪宅的女友人「Vivi」董子綺,董女因被詐賭輸了3800萬元,到警局報案,全案因此爆發。其中詐賭部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傳喚徐乃麟到庭作證,最終對徐乃麟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察官認定,董、楊2女有聚眾賭博行為,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將兩人提起公訴,高院7月底將2女分別判刑6月定讞,並追加沒收金額各440萬元。
但董女還有多起官司,她2016年間看到媒體報導獵雷艦聯貸案,竟然對李姓友人謊稱,可以投資慶富造船公司,還盜刻慶富董娘陳盧昭霞的印章,假賣股票,騙走友人300萬。朋友提告,董子綺遭起訴。
法院審理時,董女認罪,不斷強調願意還錢,也請求法院輕判,一審法院依照「偽造文書罪」將她判刑1年10月。案件上訴二審,董女雖強調願意還款,但實際上分文未給,二審因此仍將董女判刑1年10月。
案經撤銷發回,董女陸續償還款項,另外她也遭法院強制執行,並分配拍賣所得給予多位被害人。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董女已經認罪,再加上被害人在本案中已經獲償200萬元,因此改將董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外宣告沒收被害人未受償的犯罪所得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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