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被依法判4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有前科的男子「阿正」(化名),是一間養生館的負責人,未料他卻在店內媒介女子「阿珍」(化名)為不特定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而自己則從中收取傭金營利。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4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正以前才因妨害風化案件,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月確定,怎料他執行完畢之後,仍不知悔改,基於使女子與他人猥褻之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之意圖,讓按摩小姐阿珍,在店內為不特定男客以每小時新台幣900元的價格,從事半套性交易。
阿珍每次進行完半套性交易後,將由載客司機分得500元傭金,其餘400元才由店家與她平分,而養生館詭異的方式,引起警方懷疑,因此派員警喬裝成男客到該店假意消費。對此,阿珍見狀後,起初先是正常的幫警方按摩,隨後就於按摩過程中,主動邀約對方進行半套性交易。
當阿珍將手伸到警方的內褲中,並開始撫摸生殖器時,警方隨即表明身分,並將其當場查獲。對此,阿正辯稱,自己對於阿珍的所作所為並不知情,但法官審理後發現,其辯詞並不可信。
對此,桃園地院認為,阿正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其最終能夠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在考量其已經69歲、僅有國小肄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貧寒等後,依犯圖利容留猥褻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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