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駿亞於大選前推倒警察,在審理期間認罪,並以15萬與受傷警員和解,北院判決緩刑。(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演出《新兵日記》班長角色走紅的藝人趙駿亞,於2020年1月10日、大選投票前一天,在林森南路、仁愛路口與管制交通的警察發生衝突,當場將對方推倒在地,趙駿亞於審理中,與受傷警察以15萬元和解,並當庭鞠躬道歉「對傷害警察及公權力感到很抱歉」,北院依妨害公務罪,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在半年內接受一場法治教育。
趙駿亞於案發當天遭逮時,稱急著回家與爸媽吃飯遭攔,一時衝動才做出犯行,並於案件偵查期間,稱不懂法律「認錯不認罪」,檢方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趙駿亞於審理中,與受傷警察以15萬和解、當庭交付現金,並向對方道歉,「對當天的事情一時衝動、傷害警察及公權力,感到很抱歉」;受傷警員也原諒趙駿亞,當庭撤回傷害告訴,但妨害公務部分因無法撤告,趙駿亞請求緩刑。
法官考量趙駿亞因一時衝動犯行,於審理中認罪,又與受傷警員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判他緩刑2年,並須接受一場法治教育。
趙駿亞於最後一次出庭時表示,「今天達成和解,對警察執行公務造成影響,覺得很自責、也很抱歉,跟這位警察先生再次道歉,對浪費社會資源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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