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改提出民事訴訟,判決結果近日出爐。(圖/翻攝自看看新聞Knews)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遼寧大連去年發生一起殘忍命案,一名13歲少年在路上偶遇一名認識的10歲女童,帶回家計劃性侵失敗後,竟然殘忍連捅7刀將人殺害,再棄屍在住家附近的灌木叢中。本案近來判決出爐,因為被告當時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判決結果引發爭議。
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20日下午,10歲女童琪琪(化名)繪畫班下課後一直沒有返家,由於繪畫班距離家中只要15分鐘的路程,家長四處尋找卻還是找不到人便報案,直到晚間7時爸爸在家附近的灌木叢中找到女兒遺體。法醫鑑定女童身上一共被捅7刀、因失血過多而亡,警方調查發現13歲蔡姓少年涉嫌重大。
死者王姓父親表示,案發當日下午3時,蔡男還來到家裡詢問女兒下落,得知對方去上繪畫課便離開,「下午4時30分我們到處找琪琪時,他又過來問我找到沒」,對方後來還常在班級群組中發文關心案情,沒想到就是兇手讓他震驚,「太會偽裝了,我們殺人也會害怕吧,他一點表情都沒有」。
被告由於犯案時未滿14歲,依據當地刑法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公安機關去年10月24日批准對蔡男收容教養3年。判決結果引發爭議後,死者家屬1月3日到沙河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案8月10日判決結果出爐,判處蔡男父母需對死者家屬公開賠禮道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合計人民幣128多萬元(約台幣5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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