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2名少年討債,竟將對方關進水塔、旅館房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新北市一名23歲黃姓男子因與2名16歲少年A、B(化名)有賭債糾紛,去年9月15日竟撂友人前來痛毆A、B兩人,並將他們關在水塔、旅館房間超過10小時,趁機向其父母討17萬元,但未得逞。日前桃園地院審理,依妨害自由罪,將黃男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當天凌晨1時許約2名少年前往桃園住家頂樓談判,怎料,卻看到2人手機內存有「狀況不對要報警」等訊息,氣得與同夥持鐵棍爆打,搶走其手機後,分別以手銬拷住少年的手,將他們關進水塔內。
到了同日凌晨4時許,黃男命令少年A、B兩人傳訊息向爸媽要錢,將17萬匯入戶頭才會放人,怎料,過沒多久,黃男只領得2萬元,氣得再把兩名少年載往新北一間旅館房間囚禁;結果,同時間少年雙親已報警處理,經警方循線調查後,順利於上午10時許確認嫌犯位置,救出2名少年。
事後,黃男坦承犯行,辯稱2名少年積欠網路簽賭的債務,才會找人毆打,並關進水塔、旅館房間內,藉此逼債;對此,法官認為,黃男應以合法途徑處理債務糾紛,不應以強暴、脅迫方式,剝奪少年的行動自由長達10小時以上,考量黃男目前與少年A的家屬以10萬元達成和解,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將黃男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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