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祭出科技執法,使用「車牌辨識系統」結合「噪音監測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將修法參考測速照相,推「超音照相」,只要行駛中的汽機車噪音超過標準就會自動偵測,直接將1800元至3600元罰單寄到民眾手中,最快今年10月上路。消息一出引來民眾正反兩面意見,環保署今(12日)聲明,這是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網友們留言討論熱烈,大部分都支持說「超讚!」、「ㄧ堆人的人生成就只剩拔消音器而已,根本沒考慮別人感受,吵死人」、「太好了」,有人還說「同意,有些騎機車真的改的太大聲,從旁邊開過去還以為發生什麼事了」。但部分人認為「又要搶錢」、「很同意噪音是很擾民沒錯,但噪音法規不一致也很擾民,請問原廠車出廠也是依這標準驗嗎」、「每台車原廠噪音值本來就不同,到底以什麼為基準?」,和「大馬路吵雜的因素那麼多,之前就有原廠車被拍,覺得半夜使用會比較合理」。
▲ 飆仔無所遁形,新北科技執法再強化,擴增車辨及噪音偵測設備。(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署說明,採用類似車輛測速照相原理,新增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措施,未來可讓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高噪音車輛,減少民怨發生。另外針對近期各界關切本次新增措施是否影響民眾行駛道路權益、儀器準確度及是否易遭環境背景噪音干擾等問題聲明以下3點:
1、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2、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皆需經過第三方認證並校正,符合規範始得做為裁處執法工具。
3、聲音照相執法程序,包含背景噪音監測與修正流程,妥適排除背景噪音影響。
▲ 環保署表示聲音照相只「抓吵」。(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署表示,為擬定未來管制音量值,也分析近年全台陳情案件,主要集中於鄰近民眾住宅的市區道路,其道路速限係介於30~70 km/h之路段(其中低於道路速限50 km/h約佔84%),並彙整近年各廠牌車輛審驗測試數據,其中,在全油門狀態下,50 km/h速度時皆未超過86分貝;50 km/h<至≦70km/h時未超過90分貝,故依不同道路速限訂定:「道路速限≦50 km/h及50 km/h<道路速限≦70km/h分別為86與90分貝」。
環保署強調,這是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修法草案預告期間至今年9月4日止,各界都提供相關意見,審慎評估修正草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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