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酒駕關不怕…南投男5罐黃湯下肚再上路! 呼氣1.21法官重判下場曝

▲▼海山警分局加強攔檢,2小時內抓了54件噪音改裝車。(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林姓男子因酒駕被關7次仍不改惡習,5月再次被南投警抓包,遭重判有期徒刑1年1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徐愷昕/南投報導

南投林姓男子5月13晚間9點許,在草屯鎮飲用5罐啤酒後開車上路,由於行徑中有左右偏移的狀況,遭警攔下稽查,測出酒測值1.21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雖然林男並未釀禍,但因為這是他第8次因酒駕被逮,南投地院審結加他刑期,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2007年起至2016年間數度進出法院,每次都是因酒駕被移送法辦,前後算下來他7次公共危險罪分別被判處拘役27日、判刑3個月、5個月、6 個月、7 個月、9 個月、11個月,其中第7次還直接吊扣駕照,但就算法官一次次加重刑期,林男仍惡習不改,今年5月又再次喝酒上路。

林男5月13日晚上9點許,在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附近飲用5罐啤酒後,明明知道自己精神恍惚、開車已有危險,仍照樣上路,同日晚間10時11分,在行經芬草路二段與仁愛街口時,因車子出現左右偏移情況,被警盯上。

員警攔查時見林男渾身濃濃酒味,遂對他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出酒測值1.21毫克,除了已明顯超標外,又發現他無照駕駛,立即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法庭上林男坦承犯行,南投地院勘驗過去紀錄,發現他2007年至2016年間分別有7次酒駕記錄,中間只有3年安分守己,法官認為他惡習不改,一再漠視公權力和來往人車生命、身體、財產安全,雖未肇事釀禍,但審結仍依法加再重刑期,判他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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