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區原存放20多個貨櫃硝酸銨,截至昨日已歸0。(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黎巴嫩港口爆炸關鍵原因證實是2750噸硝酸銨引起,台灣港務公司清查國內港口,6日截止共53個貨櫃硝酸銨,經聯繫貨主運走,至13日中午為止,港口硝酸銨仍有20個貨櫃。台中港務分公司表示,將持續連繫運離,另外,硝酸銨在國際雖未列高度危險物品,將會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並要求貨主派員做好警戒及管理。
黎巴嫩貝魯特港口4日大爆炸,官方仍在調查爆炸案始末,但外界認為,爆炸關鍵原因就是儲藏於港口倉庫長達6年,總重約2750噸的硝酸銨。台灣港務公司立刻清算全國港口,截至6日為止,我國3大港口共存放53個貨櫃硝酸銨,包括基隆港11個、台中港28個、高雄港14個。
▲黎巴嫩貝魯特港爆炸,周圍住宅全毀。(圖/路透)
台中港務分公司今天上午表示,台中港本來有28個硝酸銨貨櫃,這28個已經運離。但貨櫃來來去去,今日與航港局、消防、港警前往存放地點的34號碼頭聯合稽查,截至中午仍有20個硝酸銨貨櫃。其中,9個貨櫃今天傍晚前會運往雲林,另外11個要求貨主在5至10天內運走,會加強安全管理。
港務公司表示,基於維護港區安全,平日除已依《商港法》第25條、《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29-1、33條等規定,加強落實危險品申報、裝卸、儲轉管理外,於各貨櫃集散站針對危險物品有劃設暫存特定區域,規劃適當隔離措施、消防及防救災設備,並要求貨主或授權代理人指派人員現場警戒,相關人員應配有防護設備及攜帶緊急連絡通訊設備,做好周全管理措施。
▲台中港務分公司將要求業者對於硝酸銨做好防護,並派員警戒管理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另外,黎巴嫩爆炸事件發生後,台灣港務公司隨即聯合航港局啟動港區危險物品作業安全督導小組,進行港區儲放危險品現場危險物品裝卸、運送、存放及事故應變處理等督導,對於督導所見缺失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或立即改善,台灣港務公司亦會進行複查。
硝酸銨自國外進口用途,主要用於農業上的肥料生產及工業用原料之一,不論是農業肥料、採礦或是拆除建築物時都能使用。
高度危險性之危險物品為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所稱之第1類爆炸物(第 1.4S 類除外)、第 5.2類有機過氧化物A型、B型(聯合國編號:UN3101、UN3102、UN3111、UN3112)、第6.2類含有病原菌的感染性物質(聯合國編號:UN2814、UN2900)等,需於卸船後24小時內運離港區。硝酸銨於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為第5.1類,非屬商港法所列需24小時運離港區之『高度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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