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劉姓男子2015年間在張姓醫師執刀下進行疝氣修補手術,未料術後3日,他右側陰囊爆痛16小時,遂緊急返院掛急診,轉給另名石姓醫師手術。術中石醫發現劉男右側睪丸缺血,趕緊向張醫諮詢,但張醫認為問題產生與疝氣手術關聯性不高,拒絕打開傷口進行處理,致石醫最後僅做睪丸固定術,劉男右側睪丸終因缺血性病變壞死,經切除確定影響生殖能力。劉男為此怒提告張醫,近日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張醫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劉姓男子2015年間在張姓醫師執刀下接受疝氣手術,未料術後卻出現睪丸壞死狀況。(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安南醫院張姓醫師2015年11月10日替劉男執行右側腹股溝疝氣修補手術,沒想到束後劉男右側陰囊卻持續疼痛,在隱忍16小時後,他於同月13日掛急診,轉至同院石姓醫師門診就診。
石醫看診時見劉男右側睪丸扭轉,遂緊急安排睪丸固定手術,孰料術中發現他右側睪丸缺血,懷疑與疝氣手術有關,便於術中向原本執刀的張醫諮詢,但張醫認為此事與原手術相關的可能性不高,拒絕打開疝氣手術傷口進行處理,最後石醫經與劉男家屬討論,於當日僅完成睪丸固定術,劉男右側睪丸終因缺血性病變壞死。
劉男事後選擇在別間醫院切除壞死睪丸,但因生殖能力確定嚴重減損,他怒至法院提告張醫。法庭上張醫辯稱,石醫術中來詢問時曾表示「劉男睪丸已壞死建議切除」,所以他才反對打開傷口的提議;而辯護人則指出,張醫之所以判斷救治可能性不高,是因石醫下刀時就發現劉男右側睪丸呈現紫黑色變化,肉眼觀察已壞死,張醫當下聽到後覺得打開傷口不僅無助於治療,反將增加感染風險,故決定不打開傷口,一切都是臨床專業裁量。
法院審理時,根據衛福部醫審會提供的文獻資料得知,「愈早打開原疝氣手術傷口,救治機率自然提高,6小時內打開大部分可救回;12小時內救回機率50%;24小時則僅有10%,但不打開就一定會壞死」,但根據本案,劉男疼痛超過16小時才就診,手術當時已逾21小時,當下若打開傷口,不僅救治患者睪丸之機率不高,確實會增加感染風險。
台南地院認為,此事件沒有具體說明原疝氣手術的時間、有無其他醫學上風險,又或者醫師所採取或不予採取的醫療處置行為是否確有明顯違失,如果單憑張醫手術會診中認為無打開原手術傷口的必要,就認為張醫有醫療疏失,這樣下結論實在有點倉促,審結依證據不足,判張醫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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