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搭客運北上,途中卻遇到「戳胸狼」。(示意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晴(化名)去年5月17日上午搭客運前往台北,上車後隨即入睡,孰料,她卻在熟睡中「感覺胸部痛痛的」,睜眼一看,竟是隔壁座位的陌生男子阿俊(化名)拿筆戳她胸部,她當場驚醒,將阿俊手抓住,報警處理。日前高雄地院審理,依意圖性騷擾罪,將阿俊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小晴還原整起事件經過,她坐車期間都在睡覺,卻突然感覺到胸部疼痛,醒來便看見阿俊正拿著筆撥開她的上衣,從扣子縫隙戳她胸部,她立刻抓住阿俊的手,阻止對方繼續騷擾;不過,阿俊則矢口否認,堅稱「沒有觸碰小晴的胸部」。
法官根據客運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當時阿俊屢屢以右手持筆,上半身朝小晴座位方向前傾,以手撥撩、窺探,並觸碰小晴胸部,結果當場遭小晴逮到,因此確認阿俊有性騷擾;而小晴審理期間多次表示,阿俊從頭到尾都沒道歉,因此她絕對不會原諒阿俊,希望阿俊被關,請法院依法判決。
對此,高雄地院審酌,阿俊利用小晴熟睡,公然持筆挑開對方衣服、觸碰其胸部,行徑大膽,毫無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最終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之行為,將阿俊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湛藍海域驚見「滿滿寶特瓶」!知名婚攝目睹「變調的萬里桐」 怒揭遊客惡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