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警分局本月初引進新科技「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透過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噪音與超速車輛。(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平鎮警分局為有效防制高噪音車輛妨害安寧,除結合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與中壢監理站執行聯合稽查外,本月起啟用「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透過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噪音與超速車輛,防制高噪音車輛擾亂社區安寧,維護民眾居家品質。
平鎮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劉邦誠指出,這套「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可自動偵測行駛中汽機車噪音分貝值,若有超過系統設定值,就會自動拍照蒐證,並將相關資料函文給環保局通知車主驗車,違規超標者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舉發,並責令限期改善。
▲平鎮警分局本月初引進新科技「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員警透過科技執法可加強取締噪音與超速等違規車輛。(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此外,這套系統除能夠取締高噪音車輛外,也結合雷達移動式測速系統,讓執勤員警在取締噪音車輛也能兼顧取締違規超速,平鎮警方針對轄內易有超速違規路段,以不定點、不定時方式執行環、監、警聯合稽查外,更將使用這套執法系統,加強執法強度,以期有效改善民眾居住安寧。
平鎮警分局呼籲,如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將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另外,車輛噪音超過標準也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處1千8百元以上3千6百元以下之罰鍰,請各汽機車駕駛遵守規定行駛、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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