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師跟妻子吵架,竟拿結婚照相框朝對方頭猛砸,法官判刑3個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機師阿傑(化名)與妻子小琳(化名)因細故發生爭執,竟拿起2人的結婚照朝妻子頭部猛砸,造成妻子滿頭是血,驚逃求救。法院審理時,阿傑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舉起相框時力量不夠,相框因此倒像妻子造成受傷,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並依傷害罪判阿傑3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阿傑2019年的聖誕節凌晨與妻子在家大吵,他情緒失控一把拿起2人的結婚照砸向妻子的頭,造成妻子頭部當場爆血,直奔社區警衛室求救,並報警。
阿傑事後經檢方傳喚未到,但他在警詢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因為情緒有點激動,只是想把結婚相框砸到地板,但在舉起時,才發現力量不夠,相框因此向右側傾倒,砸到妻子的頭。
不過,檢方勘驗現場照片以及相框照片後認為,阿傑若不是故意朝小琳拋摔相框,相框應不至於有如此損害,且也不可能直接準確地打中小琳頭不,因此不採信其說法。另外,社區警衛也出面證稱,當時小琳跑到警衛室,一手摀住頭部,且頭上都是血,還說是被老公打,並請求協助報警,而這些也都有驗傷及診斷證明書佐證。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傑僅因為細故就出手傷人,犯後還否認犯行,也未與小琳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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