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對違規行駛道路的機車騎士開單告發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高屏大橋是往返高屏地區交通要道,每天往來車輛相當多,基於交通安全,警方規畫機車騎士從高屏大橋往屏東市方向路段,要先下涵洞等待紅綠燈,再騎入建國路,但有少數騎士仍然闖入,致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強力取締,一星期內開出超過百張罰單,每張金額600~1800元,呼籲機車騎士依號誌行駛,以免荷包失血,確保行車安全。
▲▼警方豎立提醒標誌。取締。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統計,2020年1至7月,機車騎士從高屏大橋進入屏東市路段,未依規定直接行駛於汽貨車車道,發生交通事故已超過20件,其中以通勤時段發生最多。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防制交通事故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特規劃交通警察隊及屏東分局於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自8月8日起迄今已取締逾100件機車行駛汽車道違規,提醒請機車騎士遵守規定,以免被罰。
縣警局長李文章呼籲,用路人安全是警察執法首要考量,請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維護自身安全。普通重型機車以下車輛如違規行駛劃設有禁行機車之車道,將會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開罰,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用路人依道路標誌標線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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