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想起人生中不如意的事情,竟隨機刺殺女華僑,最後在住處落網。(資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2019年2月間發生一起刺殺事件!一名從美國返台探親的林姓女華僑外出買晚餐,卻遭另名林姓女子持水果刀猛刺,當場肚破腸流,手指也因阻擋對方遭砍斷只剩一層皮連著,畫面相當驚悚。事後林女表示,自己是想到過往不如意的事情,才會出手傷人。法院判她有期徒刑7年6月,還要賠償女華僑137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女2019年2月22日傍晚將水果刀裝入隨身包包後騎車外出,將車輛停放在台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482巷內,接著沿著大同路二段行走,沒想到她一時想起人生中的不如意事,見到女華僑落單,竟然掏出水果刀朝對方腹部猛力刺擊,瞬間鮮血湧出。
女華僑因為突然遭到攻擊,趕緊伸出雙手阻擋,右手食指遭截斷、左手也有穿刺傷,腹部受有穿刺傷併肝臟撕裂傷、胃穿孔等傷害。所幸當時有一名路人上前協助止血,並報警處理,將身受重傷的女華僑送醫救治,人緊急接受輸血及手術後才保住一命。至於犯案後逃跑的林女則是在家中被警方逮捕。
▲林女犯案後隨即逃逸,身影全被監視器拍下。(資料圖/記者林悅翻攝)
林女到案後供稱,自己沒有想要殺人,辯稱「與女華僑沒有仇怨,只是想要傷害女華僑而已」,而且女華僑當時還能跟路人代為通知母親,顯然她的傷勢並不會立即死亡。
但台南地方法院勘驗路人證詞發現,女華僑當時左腹部已內臟外露,且案發現場地面及女華僑的衣物上都沾有大量血跡,送醫時也已經失去意識,足以認定當時女華僑遭刺傷後,已經大量出血、喪失意識,若沒有及時輸血、手術,將會因大量失血而死亡。
刑事部分,法院勘驗林女在偵查時的供述發現,她曾說,她是一時情緒失控,「因為感覺第一刀刺得不深,所以又朝腹部刺第二刀」,認定她是有殺人的犯意,依照殺人未遂罪判林女有期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女華僑向林女求償醫藥、看護、精神撫慰金等共837萬7600元,法院判賠137萬7600元。
▲林女持水果刀捅女華僑,「第一刀感覺不深」再捅第2刀。(資料圖/記者林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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