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台港交流辦公室。(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蔡儀潔/台北報導
港版國安法上路後,「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就港人來台進行援助,不過為了防範大陸籍民眾藉此來台,進行滲透、統戰等行為,陸委會17日宣佈,內政部已完成相關法案修正,未來曾有大陸黨政軍背景的人士,須經跨部會之聯合審查。
陸委會17日指出,為強化涉陸港澳人士移居來臺之管理,以防範中國大陸人民利用轉換為港澳居民身分來臺定居,進行滲透、統戰、騷擾,甚或從事間諜行為等,已由內政部完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之修正。
另外,未來原為中國大陸人民以及現(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定居時,須經跨部會之聯合審查,以加強安全查核,維護國家安全。陸委會指出,這項修法作業,內政部將於8月17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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