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區向上路與英才路交叉口。(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范姓男子2018年間行經台中西區一交叉路口時,與騎乘機車的何姓男子發生擦撞,何男當場重傷倒地,經送醫搶救仍不治死亡,范男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但法院審理時認為,沒有證據可證實范男行進間有超速,況且事故發生是何男騎機車未照規定兩段式左轉所致,審結判范男無罪,民事部分也免賠。可上訴。
范男2018年1月29日下午於台中駕車沿英才路行駛,在經過一交叉路口時,前方突衝出一輛左轉機車,他當場閃避不及,車頭硬生撞上機車右側身,致何姓騎士出血重傷,經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全案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將范男起訴,法庭上范男坦承有發生車禍,但否認過失,辯稱自己當下無超速,且依當時狀況他視線受阻,根本無法注意到何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可知,何男在交叉路口違規左轉時,對向的范男左斜前方有一輛白色小客車,依常理從他的角度確實難以注意到橫向突衝出的何男,認為車禍發生主要是何違規在先所致;加上目前無其他證據能顯示范男有超速情形,法官基於罪疑惟輕原則,審結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另據了解,因刑事無罪,何男家屬提出的民事賠償訴訟也遭駁回。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