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提供旅社房間當性交易場所的行徑,被依法判3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間旅社的負責人,但他卻將房間提供給2位小姐,作為性交易之場所,每次收取200元之費用,但其中一次嫖客「阿昌」(化名)在與小姐進行完性交易後,卻突然昏迷不醒,經送醫搶救後仍是宣告不治,全案因此曝光。對此,法官審理後,判阿宏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是台南某間旅社的負責人,但他卻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容留以營利之犯意,讓兩名小姐以每次200元之價格,在該旅社的房間內從事性交易。不過,離奇的是,其中一名小姐才剛進行完第二次的性交易,嫖客阿昌就於性交易後昏迷不醒,經送醫救治後不治死亡。
警方經醫院通報後,前往該處查緝,而法官認為,阿宏助長賣淫風氣,對社會善良風俗產生不良影響,惟念其年事已高,於法院審理時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容留女子的數量不多,在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情協、獲益之後,依圖利容留罪,共二罪,各判他有期徒刑2月,合併執行應執行有期徒期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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