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以行政命令規範,禁止愛奇藝在台代理模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經濟部18日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預告修正草案,將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制範圍,被視為將愛奇藝下架的開端。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表示,目前該案仍屬草案,無法做出回應。
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表示,草案公告僅14天就進入行政院,並預計很快公告實施,因此他們無法預測正式公布時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因此無法評論回應,但沒想到政府會連商業行為也禁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OTT影音管理法草案,將中國串流影音業者如愛奇藝、騰訊等,視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40條之1的「非法業者」,提供「非法內容」。
其中,草案內容規定,國內網路業者不可提供租借網路等各種服務,違者最重可罰500萬元,被業界稱為「愛奇藝下架專法」。
經濟部指出,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14天,將於9月1日期滿;期滿後將於9月3日正式公告,違反者將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歐銻銻娛樂提供)
愛奇藝台灣站有龐大的會員數輛,在修正草案通過後,勢必會影響會員的權利。對此,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曾表示,無論專法最後的定案為何,歐銻銻娛樂一定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范立達說,愛奇藝台灣站會持續提供用戶最新的影視內容服務,且這些服務不會中斷,倘若立法後完全禁止愛奇藝服務,將會針對付費會員進行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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