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警分局偵查隊長葉憲威表示尊重法院撤銷搜索聲請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潮州警分局8月10日偵查一件毒品案,未陳報法官及檢察官就逕行對古姓男子搜索,事後雖查獲1包毒品及吸毒工具,但法官以警方未經申報同意逕行搜索,違反規定,裁定撤銷該案,也就是古男持有毒品罪不成立。對此潮州警方19日表示尊重,並即刻要求要求所屬,往後查緝任何案件,均需依循最嚴法律程序執行。
潮州警分局員警於1日執行網路巡邏查緝毒品時,懷疑古男持有毒品,員警與古約定地點見面,隨後表明身分,要求古男打開背包,古男拒絕,警方遂強行搜索古男背包,在背包內查獲安非他命毒品1包及使用工具,訊後移送偵辦。
據悉,警方事後向法官申請補核發逕行搜索書狀,但法官認為,該案執行搜索員警未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也沒有緊急逮捕、拘提、或拘捕現行犯等情而逕行搜索,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規定,且沒有達到緊急搜索的要件,因此認定潮州警方違反規定,裁定撤銷搜索。
潮州警方表示尊重法裁定,據悉,但由於古男當時承認吸毒,警方也採尿送驗,未來確定他吸毒,檢方還是會依法處理,古男不是因此就被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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