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陳姓公司實際負責人,因欠繳營所稅86萬元拒繳,被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被移送管收。(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七股區1家經營電風扇生產製造之公司,欠繳20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等計86萬元逾期不履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發現陳姓實際負責人有陳述虛偽不實,涉嫌隱匿公司財產,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事由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台南分署指出,該公司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欠繳金額新台幣86萬元。行政執行官吳俊青調查發現,陳姓實際負責人(男,65歲)借用位於台南市七股區生產電風扇的1家公司廠房,登記設立其公司,從事電風扇生產製造,公司由陳男負責經營管理,並利用所屬員工及其眷屬之名義登記公司人頭董事,以規避納稅義務,執行官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公司於2008年度有營業收入3800餘萬元及流動資產2700餘萬元流向不明。
台南分署於8月18日以公司法第8條第3項公司實質董事之身分通知陳男到場說明,陳男全盤否認知悉公司財務、業務、人事及營收狀況,撇清所有責任。行政執行官訊問後,依據關係人之證詞,認定陳男為實際負責人,其陳述虛偽不實,涉嫌隱匿公司財產,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陳男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晚上6時40分許,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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