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與大馬達成千億和解協議 涉貪首相辯:只有捐錢給孤兒院

▲▼前馬來西亞首像納吉陷「一馬公司弊案」,涉嫌貪汙7億美元。(圖/路透)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陷「一馬公司弊案」,涉嫌貪汙7億美元。(圖/路透)

實習記者湯子暘/綜合報導

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宣布,已經與馬來西亞簽署協議,就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汙弊案達成和解,必須在10天內支付現金25億美元(約新台幣733億元),並追回世界各地被扣押的14億美元(約新台幣410億元)。

馬來西亞方面則將終止對高盛集團的所有刑事訴訟,再加上美國歸還的資金,可將獲得總共45億美元(約新台幣1320億元)。

高盛在這場訴訟中被針對的是2013年名為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一案。當時由首席執行長大衛(David Solomon)領導,幫助安排一馬發展公司投資65億美元的債券,被指控在過程中大量挪用資金收購14億美元的資產。

後來時任首相納吉(Najib Razak)2015年遭反對黨指控,將一馬發展公司超過7億美元(約新台幣201億元)的資金轉入私人戶頭,而公司當時也被爆出負債117億美元(約台幣3500億元),其中30億美元就是由高盛公司牽頭的債券,引發當時馬來西亞信任危機。

▲▼一馬發展公司負責多起知名建案,其中就包含「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圖/路透)

▲一馬發展公司負責多起知名建案,其中就包含「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圖/路透)

當《華爾街日報》陸續揭發醜聞後,納吉政府面臨巨大的國內外輿論壓力,竟以「破壞公共秩序」為由,查禁國內對他不利的報導,引爆民眾怒火。

馬來西亞2018年大選,以納吉所代表的「國民陣線」無意外敗北下台。新政府上台後立刻徹查醜聞,以失信、洗黑錢和濫用公權等罪名將納吉起訴,今年7月就一馬公司貪汙一案被判監禁12年。

納吉被判刑後在臉書上辯解,「這不是為了我個人的私利,正如我之前所說的,法院也證實過這筆錢沒有用在個人用途。我曾向Rumah Penyayang Tun Abdul Razak(孤兒院)捐款將近10萬美元,為了照顧孤兒和他們的學費,我被罰款200萬。」

過去十年中,「一馬發展公司」已經成為亞洲最大搶劫案的代名詞之一。美國和歐洲都對此展開資金流通調查,追蹤從一馬公司流通出的高級藝術品、房地產、超級遊艇,甚至非常諷刺地還有投資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資金。

《華爾街之狼》是2013年上映的黑色幽默傳記片,描述主角喬登.貝爾福(Jordan R. Belfort)遊走華爾街灰色地帶,最後因證券詐騙而遭FBI調查,被判3年監禁,展現人性對金錢的瘋狂與執著,以及金融圈不為人知黑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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