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喜紅遭動保團體踢爆,在私人狗場內讓207隻犬貓生活在髒亂的泥濘當中。(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現年73歲的愛狗媽媽陳喜紅,2018年2月遭動保團體踢爆,在新北一處私人狗場內讓207隻犬貓生活在髒亂的泥濘當中,動物們不僅吃不飽呈現骨瘦如柴,甚至還有「狗吃狗」的情形發生,以及30具狗屍已經腐爛長滿蛆。士林地院一審判陳女無罪,案經檢方上訴,高院認為陳女一人要養200多隻本身條件就不佳的狗,年紀大又請不到幫手,不是蓄意虐死犬隻,駁回上訴確定。
動保處是2018年2月接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通報,發現位於淡水小坪頂的私人狗場內,共計有200隻犬、7隻貓,飼養環境相當惡劣,地板隨處可見惡臭的排泄物,犬貓食用的盆子不見水和飼料,部分犬貓也早已瘦成皮包骨,狗場內還出現「狗吃狗」的情形。
動保處到場稽查發現30隻狗屍,士林地檢偵結,因認為陳女涉犯動物保護法,遂依使動物遭受傷害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將她起訴。
▲▼陳女在新北市淡水區小坪頂經營的私人狗場。(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士林地院審理時,陳女表示這些狗都是動檢所即將要安樂死,或是人家棄養的,她因為愛狗所以收養牠們,強調自己不可能有虐狗之意,陳女提到,曾每月花5萬請過2位流浪漢、一對夫妻來幫忙打掃,孰料,他們接連都離職,導致有3個月的時間,她需要自行照顧狗隻;另加上那段期間狗場資金缺乏、飼料不足,天氣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又爆發腸病毒及狗瘟,才導致這麼多隻狗死亡。
法庭上尤姓寵物司機則證稱,陳女是養狗30年的愛狗媽媽,當初花了1、2千萬打造狗場,期間還曾向他訴苦犬隻頻頻拉肚子,他一查才發現是外界捐贈的飼料出問題,遂趕緊提醒陳女。一審法官認為陳女不是故意要虐待動物,判她無罪。
案經檢方上訴,高院審理時發現,雖有民眾檢舉有愛狗人士或團體會定期回款給陳女,但從相關數據中可見,2016年至2018年間每筆款項都在1千至數千元不等,每年加總更不超過10萬元,倘若這些善款要飼養照護200多隻流浪狗,顯然根本不夠,判定陳女並非想藉此斂財。二審法官認為檢方並無提出積極證據得以證明陳女虐狗,審結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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