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網交小帥驚見50歲大叔傻眼!色男瞎扯:我是他爸…下秒硬上

2020年08月20日 16:47

▲▼19歲女學生遭摸下半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張姓男子2019年間多次誘騙翹家學生妹回家,還以幫忙按摩、借住等理由對她們猥褻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過去就曾因猥褻國小女童入監服刑,未料他出獄後仍色性不改,2019年間數次以提供住處、治療按摩、幫買笑氣等名義,誘騙未成年少女上鉤,隨後再進一步伸狼爪猥褻,或強迫少女與自己發生關係。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張男一犯再犯完全沒有悔改之意,審結依法重處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50歲的張男2019年5月間,在交友軟體上使用年輕小帥哥的照片當大頭貼,成功騙到了一名翹家的國中少女晴晴(化名),當時他以提供住處為誘因,將晴晴帶至自己經營的檳榔攤,假借按摩之名猥褻性侵。

同年月某日張男犯意再起,邀約了在自己檳榔攤工作的少女,以及她的2名高中同學一起去白沙灣出遊烤肉,並於當日活動結束返程後,又以按摩等理由,於檳榔攤內對其中一名女高中生摸胸猥褻。

張男同年7月間認識了另名16歲翹家少女涼涼(化名),將少女載回自己租屋處同居後,隔月間某日便以「幫買2000元笑氣」為交換條件,要求涼涼替自己打手槍及進行其他性服務,甚至是發生關係。

▲▼李春在為排解性慾,性侵、殺害女高中生。(示意圖/取自Pakutaso)

▲2名少女受騙後,氣得至警局報案對張男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遭猥褻性侵的晴晴及女高中生報警後,事件終於曝光,張男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法庭上張男只坦承誘騙少女的部分,但否認有做出任何猥褻性侵的行為;不過少女出庭時證稱,張男除了冒用年輕男子照片在交友軟體上行騙,且那次見面她驚覺有異後,張男還騙說是年輕男的爸爸,接著就直接把她帶回性侵。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張男已經50歲了,不僅屢屢頻繁接觸未成年女性,且為逞一時色慾,還重施故技以提供住處、按摩為由,強迫少女與自己發生關係,考量他已為累犯,目前仍未與3名少女和解,審結重處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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