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梁崇銘弒母斷頭案發後,中壢員警逮捕梁男。(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於2018年發生梁姓男子弒母斷頭案,檢方以「泯滅人性」請法官處以死刑。未料,高院以因鑑定為吸毒後急性發作,梁男不但躲過死刑,甚至判決無罪,引發各界譁然!案發當天逮捕梁某的中壢員警獲悉,怒斥「如此泯滅人性弒母案,竟獲判無罪,那以後台灣真的沒有死刑了!」
梁男於2018年10月17日下午6時15分許,在桃園市中壢區陸光六街一棟大樓住處,因與卓姓母親(66歲)發生衝突,竟至廚房持菜刀追砍母親,並猛力朝母親頭部、雙臂及身體多處揮砍37刀,刀刀見骨,並在卓母因失血過多氣絕身亡後,砍下其頭顱及左手腕,並將頭顱朝連接廚房的後陽台外拋丟,左手腕則留在房間內。
同日晚間7時許,警方據報破門而入後,發現卓母已慘死屋內而當場查獲,並扣得行兇所用之菜刀及開山刀。當天逮捕梁男的員警回想,警方到場時梁男還與警方對峙,後來破門才束手就擒,被捕後梁男一度聲稱有喝酒、吸食安非他命,然從其臉色、神情與精神狀況研判,都不符合飲酒或吸毒特徵。
員警回憶表示,梁男被捕帶回警局時,眼神十分清澈,根本沒有喝酒或吸毒!訊問時對答詳細,且一問到關鍵案情,就立即裝瘋賣傻。「或許家屬因他為獨子求情法官留後,而未判死刑?」員警慨嘆,但該負的刑責還是要負,否則日後回歸社會生活,恐怕也是治安問題之一。
【更多新聞】
►快訊/37刀砍下母親頭顱「12樓丟中庭」 驚世孽子「無期逆轉改判無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