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外撿屍…摩鐵客滿公廁硬上!碩士男開庭扯:上過5女沒事 法官怒了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江姓男子凌晨守候在酒吧,見一名女子涼涼(化名)被多名友人護送上計程車後,立即開車尾隨在後,趁涼涼下車醉倒路邊之際上前搭訕,並將她載至附近公廁性侵。江男遭逮後否認犯行,還於法庭上表示,自己「撿屍」多次都不曾發生問題,台中地院審結判他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喝酒,酒吧,夜店,酒店,轟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江姓男子2019年間在酒吧外守候,等著撿屍酒醉女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江男2019年2月8日在台中南屯區某酒吧外守候,等著撿屍酒醉女子,凌晨4時許他見女子涼涼被多名友人護送上車計程車後,便開車尾隨,趁她下車獨坐地上之際上前攀談搭訕。而涼涼因當下喝醉意識不清,不知不覺就被江男攙扶上車。

涼涼那陣子因剛分手,整個人陷入失戀情緒中,在江男車上不斷撥打電話試圖找前男友,然而卻遭封鎖,而此時江男為博取信任,馬上將自己手機拿出讓她使用。

接著,江男開始尋找有無摩鐵可以休息,但經詢問幾間都客滿,只好作罷。同日凌晨近6時許,涼涼意識漸漸清醒後,驚覺自己身陷危險中,馬上以要上廁所為由,要求江男將車停靠在附近一公園旁。一下車,涼涼為了擺脫江男,快步走進公園內,沒想到此時江男卻緊追在後,硬是跟進無障礙廁所內,2人經歷一番拉扯後,涼涼因體力、身型都不敵江男,遭性侵得逞。

台中地院審理時,江男否認性侵犯行,辯稱2人發生關係時,涼涼有同意並沒有反抗;不過當法官進一步詢問他:「過去有無在酒吧外搭訕女生,見面第一天發生性行為的經驗」時,江男卻表示:「我之前也曾經這樣跟幾個女生發生過性行為,最少有5個」,對此勘認他過去應該曾以此方式找尋性交對象,行為實在不可取!另考量他碩士畢業的教育智識程度,審結依強制性交罪重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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