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密醫冤案終還清白 台中精神醫師:10年網路霸凌向誰討公道

▲台中市維新醫院醫師許景琦控訴,10年網路霸凌向誰討公道。(圖/記者鄧木卿攝)

▲台中市維新醫院醫師許景琦控訴,10年網路霸凌向誰討公道。(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維新醫院精神科醫師許景琦和前靜宜大學社工系教授許博一,10年前遭醫院離職員工爆料指出醫院僱用密醫,被控告違反醫師法,官司纏訟至今年7月無罪定讞,2人21日召開記者會控訴長期遭到網路霸凌,身心受創,聲譽受損,如今誰還公道?又該向誰討回權益?

許景琦表示,2010年維新醫院前副院長石龍振因盜賣醫院藥品遭開除後,石挾怨報復向檢方爆料,指醫院雇用密醫導致病人死亡,案經偵查2年多,被依違反醫師法起訴,一審判處2人1年2個月,二審無罪,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他和許為了維持清譽,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7月底判決2人無罪,檢方未再提上訴,全案定讞。

他指出,所謂「密醫致死」純屬張冠李戴,爆料者所指的死亡病患,是案發8個月前因其他疾病死亡,而且當時許博一尚未在醫院擔任志工,明顯誣陷,堪稱史上最扯烏龍密醫案,但檢方完全不予採信。

此外,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曾到庭作證指出,精神科與其他科不一樣的地方是,屬於非藥物治療模式,包括團體心理治療、個人心理治療等,心理治療模式不是精神科醫師也可以做,由非醫師、不具醫師資格例如心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社工人員從事非藥物治療的情形很常見,而許博一當時就是靜宜大學社工系教授,何來密醫之說?

許景琦強調,台中地檢署案發之初,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大張旗鼓舉行記者會說明案情,新聞稿斗大標題「醫院雇用密醫致人於死」,新聞經網路轉載,讓他和醫院遭網路霸凌長達10年,如今無罪判決,檢方是否也應舉行記者會,還他們清白件,這件全因離職員工挾怨報復的爆料告發,對當事人和醫院聲譽造成莫大損害,而遲來的正義,也難以彌補當事人名譽受損及身心煎熬於萬一。

對於許景琦的指控,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待了解後再予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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