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車頭突入車道,導致騎士撞上身亡,他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黃姓男子4月間某日下午準備出門,但他將車輛開出等待家中鐵捲門放下時,車頭竟突入車道,導致呂姓機車騎士當場撞上他的車頭,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救治後仍不幸身亡。法院審理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黃男4月23日下午2時許,開車從位於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的住處駛出,將車輛臨停該處突出車道,等待家中鐵捲門放下,但此時沿著濱江街往北行駛的呂姓騎士擦撞黃男的左前車頭當場摔倒,受有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左前額及臉部血腫、臉部及右小指撕裂傷、臉部及左手左膝擦傷等傷勢,雖經送醫搶救,但仍在同年月25日凌晨1時26分因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
苗栗地方法院指出,黃男在車輛起步時沒有注意到車道的來車狀況,就貿然將車頭突入車道內,進而導致事故發生,使呂男家屬突然遭遇到失去親人的傷痛,實在很不應該,但考量他車輛已經突入車道一段時間,呂男是撞上呈現靜止狀態的車輛,可知呂男當時也沒有確實注意車前情況,不能要求黃男負擔完全的肇事責任。
另外,法院審酌黃男事後隨即賠償5萬元給呂男家屬,犯後態度尚可,也沒有前科,黃男目前無業,家中還有太太需要撫養,最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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