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女子與人夫陳姓男子在線上遊戲「結婚」,互稱老公老婆,遭陳妻提告侵害配偶權。(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2011年與妻結婚,婚後第8年他在網路遊戲認識了一名葉姓女子,2人經由網路也產生曖昧情愫,不只在網路上以「老公老婆」互稱,同時也透過遊戲所設計的機制「線上結婚」。對此,陳妻認為老公外遇,氣憤提告。法院審理時葉女喊冤,表示自己跟陳男現實生活中根本沒見過面,不過法官19日審結,仍判葉女需須賠償1萬元。可上訴。
人夫陳男2019年9月在某網路遊戲認識葉女,2人時常相約連線,私下也會透過LINE聯繫。陳妻一日於老公手機發現,2人不僅深夜還是清晨都能聊,且談話中除了以老公、老婆互稱,也會傳送「別太想我嘿」、「夢中等你」、「真的有妳真好」、「有老公更好」等曖昧對話,甚至葉女還會不時發送私人生活照並報告行蹤,2人形同情侶。對此,陳妻認為自己配偶權遭侵害,向小三提告求償8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葉女否認與陳男偷情,她辯稱「線上結婚」僅是為了獲得寶物加成,至於互稱「老公老婆」,同樣是受遊戲「結婚機制」設定而來。葉女再稱,遊戲過程中,她從麥克風都可以聽出來陳男老婆有時會在旁陪同,故她與陳男聊天多半是開玩笑,強調彼此是盟友關係。
法庭上葉女主張,她現實生活中從未見過陳男,連對方年齡、外表、住所都不知道,根本就沒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及行為。但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認為陳男與葉女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精神外遇情形,故不採信她說詞,審結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判葉須賠償陳妻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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