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工作期間為滿足自己性慾,竟在休息室內硬上18歲女同事。(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徐愷昕/苗栗報導
張姓男子工作期間為滿足一時性慾,竟趁前往18歲女同事香香(化名)工作地調取材料的時候,於休息室內對她伸狼爪、逼迫性交,直到一旁計時器發出聲響才停手。苗栗地院審理時判張男有期徒刑1年6月,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並已與香香達成和解,審結予以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張男2019年8月22日下午5時許,利用前往香香工作地調取材料的機會,先邀請她至休息室聊天,接著就在2人獨處的時候,違反香香意願,伸手解開她上衣撫摸,強行親吻後再直接硬上,整個過程直到一旁計時器突發出聲響,張男才回神並停手,香香也趕緊趁機逃離現場。
苗栗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所有犯行,並與香香達成和解且賠償完畢。香香認為張男已有悔意,於法庭中具狀撤告,表示願意原諒,還請求法官予以張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官認為張男知錯能改,審酌他過去無前科紀錄,性侵手段尚非暴力兇殘,未造成香香有其他外傷,此次僅是為滿足個人一時性衝動所為,審結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得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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