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發現小晴服用安眠藥後裸睡,竟以手機手電筒照射,近距離觀察小晴的私密處等部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蔡姓保全因網購聖誕樹到女性友人小晴(化名)家,不料拿取貨物時,蔡男竟趁著小晴服用安眠藥裸睡的機會,打開手機手電筒、以10公分「極近距離」觀察小晴胸部、腹部、私密處等部位,隨後還傳訊告知小晴,全案因此曝光。新北地院一審依乘機猥褻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7個月;案經上訴,高院審酌蔡男事後已認錯,並賠償小晴40萬元,因此判其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小晴是相當熟稔的好友,108年1月間,蔡男網購聖誕樹並請小晴代領,待貨物寄送到小晴家後,蔡男自行前往,並拿取放置在鞋櫃的鑰匙進入小晴家中領取聖誕樹;豈料當天蔡男進屋後,發現小晴服用安眠藥裸睡,竟掀開棉被,並打開手機手電筒照射小晴裸體,隨後再以10公分極近距離細微觀察小晴胸部、腹部、私密處等部位。
原本小晴對於蔡男犯行渾然不覺,直到事隔一周後,蔡男突傳訊告知當天有看到她的乳房、私密處等部位,還噁稱「我用手指去打開(私處),舌頭還進去舔」等語,讓小晴當場崩潰,憤而提出告訴。
小晴表示,自己習慣裸睡,當天又服用安眠藥,因此睡得相當沉,由於當時是冬天,天氣很冷,自己有蓋了2床棉被保暖,雖然全身赤裸,但身體被棉被緊緊裹著,蔡男不可能一進房就看到自己的裸體。
對此,蔡男庭訊時坦承犯行,自承確實有掀開棉被觀看小晴裸體以滿足自身性慾,但對於觸碰、舌舔私處一事則否認,辯稱當下會傳如此訊息是為了要讓小晴警惕,因此才會使用比較噁心的用語。
雖然蔡男坦承觀看小晴裸體,但舌舔私處一事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依乘機猥褻罪嫌判處蔡男有其徒刑7月;案經上訴,高院法官認為,蔡男雖然犯行明確,但考量其事後已深具悔意,且賠償小晴40萬元,小晴也願意給他一個機會,因此經衡量蔡男經濟收入後,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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