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大生與國中小女友校園野戰,結束後因懷疑對方劈腿,竟揚言散佈裸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黃姓男大生於交友軟體上認識了14歲國中少女香香(化名),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後相約校園幽會,並在同日內於校內男女廁各發生1次關係。一日黃男懷疑女友另結新歡,一氣之下竟揚言將香香先前拍攝送他的裸露影片散播出去。香香得知後超級崩潰,還一度自殘傷害自己。事件曝光,黃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不過因他犯後悔意十足,並有與香香達成和解,獲緩刑5年機會。可上訴。
▲黃男與女友一日於學校男女廁各發生一次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黃男2018年6月間認識少女香香,2人相談甚歡後成為男女朋友。同月某日黃男在與女友聊LINE時,言詞引誘她拍裸露身體隱私部位的影片,香香乖乖照做,直接將自己洗澡的過程錄下送給男友。
黃男2019年1月5日與香香相約高雄某學校約會,當日2人一共進出公廁2回(男女廁各1次),並於裡面合意發生性行為。同月26日上午,黃男因發現女友在交往期間,疑似還與其他男生曖昧,氣憤將香香上次自製的洗澡裸露影片截圖,並傳送出「送給你,好好去玩其他男生吧」、「你給我什麼痛苦,我就給你什麼」等恐嚇言語給她,揚言要將影片散佈出去。
香香收到訊息後,崩潰向學校老師哭訴,而那段時間她除了抑鬱寡歡、陷入低潮外,甚至還出現自殘、想輕生的行為。事情經校方通知父母,香香遂在爸爸陪同下至警局報案,黃男因此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法辦。
橋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後悔之餘他也積極與香香表示歉意;法官認為黃男行為實在不可取,但考量他過去無前科紀錄,犯後真心認錯,現已與香香達成和解,對方也表示願意原諒且同意從輕量刑,審結依法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勞役12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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