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古姓男子平時固定在苗栗某診所洗腎,今年1月11日下午4時許做完治療後,竟然利用擦身而過的機會對護理師襲臀,面對質疑「你怎麼可以打我屁股」,他還回答「吃妳豆腐」,最後被苗栗地院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古男下床時對路過的護理師伸出鹹豬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受害護理師向警方表示,當天她在診所內走路經過古男面前,當時對方剛洗完腎要去量體重,兩人相向而過,接著就感覺右邊臀部被拍打,當下立即反應「你怎麼可以打我屁股」,沒想到居然收到「吃妳豆腐」這樣的回答,「我告訴他這樣已經造成我的不舒服,是可以提告的,他還是說『吃豆腐好吃』」,後來將這件事告訴丈夫,如今想起來還是覺得很噁心。
而對於性騷擾的指控,古男矢口否認,強調沒有說出上訴那種話,「我是要下病床時,不小心用手拍到她的臀部,並非故意伸手拍打。」但護理師加碼表示,提告之後古男有打電話來診所,一直逼問為何要提告、想要私下和解,甚至跑到診所樓下來談,「我先生也有在場,他才跟我道歉。」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假如古男真的是不小心拍到,應該立即道歉,但他事發之後不僅沒有道歉,還一再嗆聲「要告去告」,加上護理師對於受到性騷擾的經過及觸摸部位都能詳細描述,考量到雙方並沒有任何糾紛仇恨關係,實在沒必要冒著誣告、偽證罪責(誣告及偽證罪刑度均為7年以下,比性騷擾防治罪更重)故意構陷,因此最後不採信男方說詞,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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