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所:弒母斷頭案二審畫錯重點 換4凶器狠砍「精神喪失較不會這樣」

▲台灣高院判處桃園男子梁崇銘弒母案逆轉改判無罪,20日下午由桃園市衛生局與警方人員陪同送往桃園療養院接受醫療評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梁男20日下午由桃園市衛生局人員與警方陪同,前往桃園療養院接受醫療評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35歲梁姓男子吸毒弒母,二審獲判無罪,引起社會各界一面倒的抨擊,雖然高等法院對此給出7點Q&A(問與答)解釋,但大多數人還是不買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認為,高院二審畫錯重點,畢竟一審函文是在說明死者傷勢及死亡原因,並未進行精神鑑定。

對於桃園弒母斷頭案的爭議,高等法院曾列出7點問答回應外界的質疑,但還是無法平息輿論,於是又在24日追加2點解釋。根據《中央社》報導,高院在追加的問答中提及,一審桃園地院去年6月收到法醫所的回函,在綜合研判意見欄中寫著,梁男在行凶時服用大量毒品,導致中毒精神喪失,進而演變成瘋狂殺人的結果。

▲桃園市弒母案主嫌梁崇銘前年3月到陳姓友人開設小吃店飲酒,卻在酒後打傷陳,事後被依傷害罪嫌判處拘役55天之簡易判決處刑。(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梁男二審獲判無罪,各界討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抨擊。

不過,被點名的法醫所隨即跳出來澄清,強調他們負責的是鑑定死因及毒化,從未受法院委託對梁男進行精神鑑定,一審函文也是在說明死者的傷勢與死亡原因的關聯性,畢竟他用了4種凶器砍殺,況且函文重點不是在大量服毒導致中毒精神喪失,而是下一句話,假如凶嫌是在精神喪失的狀態下行凶,比較不可能做出更換或清潔凶器等行為。

法醫所表示,一審法官並未曲解函文的內容,不明白依照高院法官的專業素養,怎麼會「畫錯重點」,甚至有想拉法醫所來背書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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