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陳雕文、林昱萱/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遭連開3槍,而犯案的23歲劉姓犯嫌做案前,先是在計程車上埋伏177分鐘,看到館長出來之後,隨即請司機迴轉,自己則自行下車開槍,而在開完槍後還悠哉地返回車上,要求司機載他到派出所。
▲館長遭槍擊。(圖/翻攝自館長臉書、記者陳以昇攝)
這起事件發生在28日凌晨2時20分,事發當時,館長在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林口旗艦店遭到槍擊,而作案的劉男的犯罪行蹤也於稍早曝光。劉男先是於27日23時於內湖搭乘計程車,下林口交流道,右轉文化一路,左轉忠孝路,右轉文化二路262號711停車買啤酒小點心,右轉仁愛路,右轉公園路,223巷右轉文化二路,右轉仁愛路、公園路口,接著於23時25分停在附近的賣場對面埋伏,0時19分又要求計程車開到賣場正面停靠,隨後凌晨2時22分見到館長後立即下車,並走到成吉思汗林口店前連開3槍行兇。
到達地點之後,劉男在車上埋伏了整整177分鐘,還塞了500元要求司機將冷氣開強休息;在看到館長出來之後,劉男就囑咐司機,要求司機迴轉到對面等他,自己則下車連轟3槍。劉男開槍之後,又隨即跑回車上,要求司機開車到文化派出所,而到達派出所後,劉男付了3000元車資後自行下車投案。
對此,面對載到開槍的劉男,該名計程車司機無奈表示,現在還是覺得心情很混亂。另外,林口警分局分局長陳保安表示,槍擊案是發生在28日凌晨2時20分,館長中彈後意識仍很清楚,送醫治療暫時沒有生命危險,後續劉嫌也自行前往文化派出所投案;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以及計程車司機的偵訊筆錄,確認是劉嫌犯案,他因為先前的騷擾事件與館長起爭執,心生不滿才會持槍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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