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與前妻離婚15年,去年7月27日凌晨2時許雙方在新北市某住宅發生爭執,17歲的兒子見狀連忙上前阻止,沒想到卻讓他更加生氣,拿起菜刀就往兒子臉部揮過去。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只是因為口角糾紛,就對前妻和兒子造成傷害,本月20日依傷害等罪判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與妻子吵架被兒子阻止,竟然氣到拿菜刀揮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是在2005年6月間與前妻離婚,當時兒子才2歲多,然而,雙方分開之後關係並未好轉;2019年7月27日凌晨2時許他因故與前妻發生爭吵,一氣之下伸手一推,導致對方摔倒,右手指、大腿挫傷。
此時,兩人17歲的兒子見狀立即上前阻止,沒想到這個舉動卻讓林男更加火大,拿起菜刀就往兒子臉部揮舞,沒有砍中又隨手拿起剪刀丟擲。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因為口角糾紛,就出手傷害前妻和兒子,導致兩人雙雙掛彩,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但至今未能獲得妻兒諒解並達成和解,最終依犯傷害等罪合併判處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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