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查出曾姓前市議員,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400萬元,訊後100萬元具保,另3名助理各10萬元具保。(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偵辦前台南市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查出曾姓前市議員,涉嫌在任內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400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曾姓前議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0萬元具保,另3名助理各10萬元具保。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提報,曾姓前台南市議員於大台南市第1、2屆議員任職期間,有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之行為,即指揮市調處進行蒐證,經長期蒐證後認時機成熟,乃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8月27日執行搜索及傳喚。
本案搜索地點共13處,傳喚14人,由檢察官黃銘瑩指揮市調處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依據本次執行所得之相關事證,初步認定被告曾姓前議員,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之犯罪所得約新台幣400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曾姓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0萬元具保,另蕭女、許女、潘男等3名助理,則分別諭知1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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