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詹姓男子在某網站上刊登借貸廣告,一名孕婦臨盆在即急需用錢向其借款,竟遭其要脅需拍攝裸照擔保,並提供年息逾559%重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孕婦前年3月間因即將臨盆急需用錢,走投無路下從借貸網站上向詹姓男子詢問借款方式,詹男以孕婦用錢孔急為由要求拍攝裸照做為擔保,前後3次借款3至4萬元,但需扣除利息與手續費與簽立本票要脅才借錢,後來因孕婦無力繳付高額利息被詹恐嚇將至「各大社團PO裸照、我是會當瘋子喔?」孕婦心生畏懼下報警提告;地院法官以詹涉犯3個重利罪,各處6月有期徒刑、危害安全罪判處3月,應執行1年7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詹姓男子前年3月間在「台灣借錢網」刊登借貸廣告,1名孕婦即將臨盆因經濟拮据急需用錢,無力支付生產等生活費用,在瀏覽其廣告加入詹男為好友後,詹男與孕婦相約在八德區建德公園見面交款,以借貸3萬5千元需扣除手續費、第一期利息共5千元,實際只能拿3萬元,並約定每10天為一期,每期利息3千5百元,年息高達420%至559%,但詹還要求孕婦需拍攝裸照做為擔保,孕婦因用錢孔急乃同意拍攝裸照做擔保。
孕婦後來又連續借了2次分別為3萬5千元與4萬元,因無力繳交高額利息遭詹男則以「各大社團PO裸照、我要的只是讓公司交代、我是會當瘋子喔?」等語恐嚇,孕婦心生畏懼下向警方報案,並提供借據、本票與Line對話截圖照片佐證,桃檢偵訊時,詹男否認涉犯重利,辯稱是孕婦還向其他地下錢莊借錢,他擔心收不回借款才要孕婦盡快還錢,裸照也是孕婦主動要求拍攝作為擔保,檢方偵結依重利罪嫌將詹男起訴。
法院查出,孕婦因用錢孔急才向詹男借貸,但詹男要求借款需在20天內付清,孕婦則希望1個月還完,審酌詹男有多次重利前科,素行非佳,不思循合法正當途徑獲得財富,再度乘人急需用錢之際以貸放重利方式,取得不相當利息,對社會及個人經濟均影響匪淺,在孕婦屆期未能清償借款時,以散布裸照方式恫嚇,惡性非輕,審結依3個重利罪各處6月有期徒刑、危害安全罪判處3月,應執行1年7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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