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林彥臣/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於今(28日)獲知館長陳之漢遭槍擊後,立即主動分案並指派陳詩詩檢察官指揮偵辦,陳檢察官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進行清查、分析及相關證據保全等偵查作為,檢察官於訊問劉姓犯嫌及相關證人後,認劉姓犯嫌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准對被告禁止接見通信(含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
▲槍擊館長的劉姓犯嫌遭到檢查官聲押。(圖/記者宋良義攝)
23歲劉姓嫌犯10天前才因為涉嫌對館長性騷擾遭到提告,28日凌晨在館長的林口場館外埋伏,衝上前近距離連開3槍,事後到警局自首嗆「都是我一個人幹的」。目前,檢方偵訊後,認定劉男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律師粉絲頁「巴毛律師混酥團」對此案分析表示,針對館長中槍一事發文,開槍者劉男看起來,不像是有辦法短時間弄到槍的人,且「台灣人十個有九個,到警察局都覺得不用請律師,自己先嘴一波,苗頭不對再說,然後今天這個嫌犯竟然知道要自首,還知道要保持緘默等律師,跟我說這背後沒有別的勢力操作,我不相信。」
另外也有網友列出3個疑點,第一個是摸館長這行為明顯是挑釁,即使真的是仰慕館長,也不會預謀性地等對方出現並上前騷擾;第二個是即使被公審,「哪來的槍跟這麼屌的復仇心」,普通人洩憤開1槍就嚇到了,劉男卻連開了3槍,而且都巧妙地避開要害,警告意味相當濃厚;第三個是主動投案時的態度,犯案前還先喝酒壯膽,開槍完第一時間就跑去自首,「連衝動的悔悟、緊張時間感覺都沒有,一切順的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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