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時蘇男提著2桶汽油衝到按摩店內。(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51歲蘇姓男子愛上22歲越南籍已婚黃姓按摩師,但因為感情、金錢糾紛,蘇男今年2月17日凌晨提著2桶汽油,前往蘆洲按摩館,朝黃女潑油點火,讓黃女當場燒成焦屍。對此,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將蘇男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情,黃女2018年2月、8月時以探親名義來台,結婚後取得長期居留證後,與丈夫同住在樹林區一處大廈,並在蘆洲中華路上一間曾被警方盯上的色情養生按摩館上班;黃女長相清秀貌美,有著一雙勾人電眼,蘇男到店內多次消費後,戀上「16號」按摩師黃女,兩人互動相當密切,但進一步交往後,卻因黃女坦承已婚身分、金錢糾紛,雙方鬧翻。
▲22歲黃女長相清秀貌美,有著一雙勾人電眼。(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今年1月16日下午1時許,蘇男在黃女租屋處外埋伏堵人,打算討回黃女拿走的錢,他見黃女不打算從電梯走出,竟強行將對方拉出,過程中反被鑰匙劃手部,雙方因而鬧上警局;事後,黃女對蘇男提告傷害、妨害自由等罪,蘇男則提告傷害、竊盜。
事隔1個月,蘇男2月17日凌晨提著2桶汽油進入按摩店,進門就向店員表示「我要找16號!」正當店員打電話通知時,他竟朝店員潑灑一身汽油,隨後亮出打火機恐嚇「帶我上樓,不然我就點火」。而蘇男走上2樓找到黃女,直接朝黃女潑灑汽油並點火,目睹黃女燒成火球後,隨即逃逸,不到2分鐘的時間,讓一條年輕性命香消玉殞。
▲蘇男將黃女從電梯拉出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對此,蘇男審理時坦承曾堵人、與黃女發生口角,但否認縱火,辯稱當時只是「想嚇嚇黃女」才會放火,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犯意;法官調查,據火場鑑定報告顯示為「人為縱火」,再加上現場證人說詞,不採信蘇男說詞。
新北地院認為,蘇男犯案行徑殘忍,且至今仍未與黃女家屬達成和解,審酌後依殺人罪判蘇男無期徒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