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庭政撞倒5輛機車、造成7人受傷,在付出500萬與6人和解後,士院31日再判賠100萬餘元。(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藝人包偉銘兒子包庭政於2016年間,行經北市承德路三段、民族西路口時,為閃避沒兩段式左轉的朱姓女騎士,共撞倒了5台機車,造成7人受傷;包庭政於訴訟中與其中6人以500萬和解,但朱婦堅持告到底,士院刑事部分,依過失傷害判包3月徒刑、緩刑3年,民事部分,31日判賠朱婦1百萬餘元。
包庭政於2016年10月17日,駕車行經承德路三段、民族西路口時,因超速及佔用左轉彎車道,與直接左轉的朱姓女騎士碰撞,導致朱婦多處骨折、頸椎受傷當場昏迷,包庭政碰撞後又往前再撞4台機車,共造成7人受傷。
事後包庭政以500萬與其中6人和解,雖認為朱婦應承擔肇事責任,但仍願以50萬與她和解,並坦承自己違規有過失;朱婦於審理中情緒激動,不僅不願與包庭政和解,更稱「要用法律教訓他」,並在民事部分求償1500萬元,士院31日判包庭政應賠1百萬2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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