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航空去年飛往花蓮的航班,下降期間艙壓異常升高,運安會認定為飛航事故介入調查。(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華信航空一架ATR72客機,國航班編號AE7931,去年5月2日從高雄機場飛往花蓮機場時,下降期間艙壓異常升高,飛航組員發現後緊急下降高度並戴上氧氣面罩,所幸全機均安。但運安會認定該案為飛航事故,今(1)日公布事故調查報告。
去年5月2日,華信航空ATR72-212A型客機,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6851,航班編號AE7931,由高雄國際機場起飛,目的地為花蓮機場。該機於下降過程中「客艙高度過高」警告作動,經飛航組員處置後,降落於花蓮機場,人機均安。
機上載有正駕駛員、副駕駛員各1人,客艙組員2人、隨機機務1人及乘客48員,共計53人。運安會認定該案為飛航事故介入調查,今公布華信航空公司AE7931班機於下降過程客艙短暫失壓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在報告中,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事故機自高雄機場起飛前,空調地面連接單向閥可能已經故障無法維持在全關閉位置,使航機加壓艙內與艙外大氣環境連通,航機自巡航高度下降過程中,客艙加壓系統受到當時飛行高度、空調系統進氣量下降及單向閥未關閉的影響,無法建立適當客艙壓力,導致觸發客艙高度過高警告。
與風險有關之調查發現,在該次事故發生前,華信並未評估航空器製造廠於107年2月發布之單向閥翻新改進資訊信函(RIL-2018-03),更換改良設計的新型單向閥。
▲華信航空。(示意圖/華信航空提供)
另外,該次事故發生前,華信Pre-flight、Transit及Daily check工單無相關使用地面外接冷氣車後,應檢查及確認空調地面連接單向閥在全關閉位置之說明。
事故機於飛航空層130巡航過程中,因機艙內部空氣自未閉合之單向閥門洩出機外,使客艙高度自約2,000呎逐漸上升至約8,000呎;飛航組員若曾於航機巡航期間檢查客艙高度之確切數值,應有機會提早發現客艙高度高於正常值。
不過,由於相關問題華信均已完成改正,運安會則無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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