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蔡清祥:幫助當事人活出色彩

▲▼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圖/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圖/法務部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為了推動修復式司法,法務部分北中南三區,舉辦「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法務部長蔡清祥在參加北區分享會時表示,全力支持修復式司法之推動,實踐「以被害人為中心的保護、以加害人為處遇的預防,以家庭生態系統為支持」的精神,當事人及其家屬才能達到關係修復,走出陰霾,活出色彩。

為了提升各地檢署修復式司法方案執行成效,法務部分北、中、南三區,邀請開案數量較多之新北、臺中、彰化及臺南地檢署針對「提高轉介意願」、「擴展案件類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團隊」四個面向,分別在本月1日、9日及16日假法務部、橋頭地檢署及臺中地檢署辦理經驗分享發表會。

而部長蔡清祥在參加法務部舉辦的分享會致詞時提到,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已逾10年,在有限經費及人力條件下,大家勉力執行,獲得外界熱烈迴響,促成司改會議的討論,也因此奠定立法基礎,希望各地檢署能在力求案件數量穩定成長的同時,維持良好的修復品質,全力支持修復式司法之推動。修復式司法的精神發揮,攸關社區民眾的權益與安全。

此外他特別指出,為圓滿訴訟中當事人的復原之路,有賴司法、社政、警政、教育等專業人員之陪伴與支持,實踐「以被害人為中心的保護、以加害人為處遇的預防,以家庭生態系統為支持」的精神,當事人及其家屬才能達到關係修復,走出陰霾,活出色彩。最後,蔡部長也鼓勵各地檢署相關承辦檢察官與觀護人應「勇猛精進,竿頭一步」,利用難得機會充分互相交流溝通,相信對修復式司法業務上必定有所助益,共同努力讓刑事司法體系能有更多感動人心的溫暖。

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譯修復式正義)有別於傳統刑事司法制度,是在犯罪發生後另一種幫助被害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關係的機制。法務部在推動成果部分,截至今年7月底,10年來已收案2,251件,開案1,969件,占87.47%,透過問卷調查發現,有93%的加害人同意「會全力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可見對於再犯預防亦具有一定預期成效。另在「協議履行結果與期望是否一致」的問題中,對被害人而言,結案並已達成協議後認為「協議履行結果與期望一致」者占83%;至於加害人結案並已達成協議後,多數表示「協議履行結果與期望一樣」,占了83%,顯示修復結果多能滿足兩造雙方之期待。此外,有75%的被害人認為「感覺正義已經實現」。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圖/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長蔡清祥參加「修復式司法經驗分享會」。(圖/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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