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名路姓男子在社群網站上假冒成女高中生,針對國中少女以協助檢查身體看發育情況來誘騙其自拍攝猥褻照片及影片,遭雲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一名路姓男子在FACEBOOK社群網站上假冒成女高中生,針對國中少女以協助檢查身體看發育情況來誘騙其自拍攝猥褻照片及影片;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於今年3月8日在路男位於虎尾鎮租屋處執行拘提並附帶搜索,將路男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租屋在虎尾鎮的路姓男子(53歲,妨害性自主案通緝中),於2019年6月間至2020年2月間,以FACEBOOK社群網站暱稱「林怡玫(閔閔)」、「Bibi Lin」、「Angel Wu」之女性暱稱及高中生正妹頭貼,透過臉書結識國中少女,使用臉書通訊軟體向被國中少女佯稱「想要一個妹妹」,在多回親暱聊天後取得信任。
江金星表示,之後與國中少女以姊妹相稱,藉由「可協助檢查身體看發育情況」、「按摩胸部及下體可以讓胸部變大」等說詞,加上傳送搓揉胸部及下體、以手指深入陰道、男女性交等猥褻影片,進一步要求被害少女回傳,國中少女受騙後,拍攝相同之猥褻行為照片影片後回傳供路男檢查。
據了解,至今已有10多名少女受害。江金星指出,路嫌因案被通緝仍不知悔改,且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第36條第3項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將路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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