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談犯罪被害保護人吳東諺狀況。(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汐止吳銘漢夫婦血案,除了造成國際知名的蘇建和三死囚案以外,吳銘漢夫婦留下的遺孤吳東諺,之後更罹患了肌肉萎縮症,長年臥床。法務部長蔡清祥2日表示,本案發生時尚未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但他當時擔任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就常去探望吳東諺,至今已經長達20餘年,從未間斷。因此蔡清祥表示,吳東諺的例子說明犯罪被害人需要更多的關懷,希望能透過修法,幫助更多犯罪被害人。
蔡清祥是在法務部2日舉行的保護司茶敘中,提到吳東諺的例子。他還特別提到,多年來不僅親自前往探視,或是囑人幫忙探視,即使在當調查局長時也沒忘記吳東諺;蔡清祥更說,吳東諺曾反應需要一台筆電寫文章,他籌款幫忙完成,還說「東諺的文章很感人!」
而保護司長黃玉垣報告時提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在1998年立法實施後,至今20多年未曾修法。為了更完善被害人保護作為,法務部在去年1月成立「犯保法研修專案小組」,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做全面檢視,徹底檢討現行制度不足之處,並密集邀集各方代表及專家,從法規與實務之各面向議題提供專業意見及修法建議,積極進行法案研修,使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能與時俱進,更加健全及完善。
而保護司也公布未來修法的10大方向:
1、以「被害人權益為核心」發展本法架構,重新定位補償金之性質與保護服務之內容,彰顯國家責任之高度。
2、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保護服務工作模式。
3、建議由行政院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並適時提出報告說明政府有關被害人保護工作之推動情形。
4、釐清政府跨部會相應之保護責任,並應提供符合人性尊嚴與其最佳利益之保護支持。
5、納入地方政府之協力角色,引導資源發展,健全被害人保護服務工作網絡之橫向與縱向連結。
6、強化被害人知情權與基本服務標準,讓被害人從接觸的第一個專業人員起與後續各階段均能獲得必要資訊。
7、加強對於被害人法律協助之一路相伴工作,建立犯保協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完善溝通聯繫管道。
8、檢討犯罪被害補償金定位及求償規定,讓被害人得以充分向加害人進行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9、規範修復式司法之轉介與倫理原則、當事人基本權利等,並以尊重當事人權益與意願為優先考量。
10、明確化犯保協會組織運作等規範,力求透明化、專業化及充實必要人力與資源,奠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之基石。
▼法務部保護司長黃玉垣。(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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