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坦承犯行,又在臉書加碼公益捐百萬,法官公然侮辱判他拘役58日、緩刑2年。(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於2019年8月間,不滿吳宗憲批評網紅「沒素養、是個屁」,於直播中替網紅發聲,卻因講到「吃洨」(台語,吃精液)兩字挨告;法官於審理中,考量館長認罪,表示將判他緩刑、公益捐10萬,館長事後在臉書表示,將於9月加碼捐100萬給新北兒少,北院考量館長的誠意,且認為應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判館長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半年內繳10萬給公庫。
館長於首次開庭時便坦承犯行,但法官考量雙方都是公眾人物,希望吳宗憲能到庭與館長談和、給社會一個示範,但吳宗憲委請律師回絕,法官審酌館長沒前科、決定給他緩刑自新的機會,在緩刑期間內不得對吳宗憲公然侮辱、誹謗,並須公益捐10萬,最後也向館長勸說,考量他的直播風格,還是盡量別提到吳宗憲為妙。
館長當庭應允,除表示馬上就能捐錢外,回去後也會考慮加碼,果然在晚間就於臉書PO文,「今天法官判我緩刑,並在半年內要捐出10萬做公益,感謝法官也感謝檢察官,我決定加碼,我決定9月直接捐出100萬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謝謝各位對這件事情的關心,我阿館沒丟各位的臉,謝謝大家」。
法官考量館長積極彌補的誠意,也希望吳宗憲與館長在後續訴訟中,能秉持「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共同為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面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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