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某學校擔任英文教師的陳姓男子,去年8月間在龜山區某健身房6度在男更衣室下手行竊手機、現金等財物,後遭龜山警方佈線當場人贓俱獲。(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陳姓男子在桃園市某學校擔任英文教師,去年加入龜山區某健身俱樂部健身會員,陳發現健身房為顧及會員隱私均未裝設監視器,陳利用更衣機會涉6度下手行竊會員置物櫃財物,會員屢次反映手機、現金等財物失竊,龜山警方員警佯裝會員放置香水等物品,陳男下手行竊欲帶出健身房時被員警當場人贓俱獲,桃檢3日偵結依竊盜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6歲的陳姓男子在某學校擔任英文教師,去年起在龜山區復興路上某健身俱樂部健身,陳發現健身房為顧及會員隱私未裝設監視器,去年8月1日起至8月8日止多次以會員身分進入,卻專挑會員放置個人置物櫃下手行竊,包括陳姓、謝姓、朱姓與黃姓等會員失竊IPhone手機、現金、無線充電耳機充電器、金融卡與皮夾,事後俱樂部向警方報案處理。
同月9日下午5時許,龜山警方員警喬裝會員進入俱樂部,將男用香水、菸油等置於黑色腰包再放入置物櫃內,陳男進入更衣室後果然下手搜刮,得手後放入隨身提袋內從容離去,被在門口守候的員警當場人贓俱獲,員警從其手機查獲陳男將竊得手機贓物上網至網拍平台,以手機配件零件拆解牟利,警方將陳與購物平台業者對話等通聯記錄、現場密錄器拍攝畫面佐證,將陳男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複訊時,陳男辯稱有進入健身俱樂部,但未下手行竊,會員遺失物都是他在更衣室拾獲,但檢方出具其在某網拍平台與業者對話紀錄、遭支解手機等係健身俱樂部失竊贓物,但陳依然否認犯行,檢方查出陳男擔任英文教職,為人師表卻至少涉及5起竊案,犯後飾詞狡辯且態度不佳,3日偵結依竊盜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就既遂部分判處7月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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