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周五六違反選罷法起訴 郭國文:盼能真正端正選風

2020年09月5日 14:09

▲擔任台南市第二選區候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執行長之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前立委周五六,被參選立委的郭國文提告,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圖/郭國文提供,下同)

▲擔任台南市第二選區候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執行長之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前立委周五六,被參選立委的郭國文提告,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圖/郭國文提供,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第10屆立委選舉擔任台南市第二選區候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執行長之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前立委周五六,被參選立委的郭國文認為涉嫌在造勢中公開散布不實事項污衊他而提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其意圖使人不當選,足以損害選舉公正性,而提起公訴。

▲擔任台南市第二選區候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執行長之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前立委周五六,被參選立委的郭國文提告,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圖/郭國文提供,下同)

郭國文表示,服務處收到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確認選舉時提告周五六意圖使人不當選案將提起公訴。雖然選舉已塵埃落定,但面對仍有許多偏差的選舉風氣,尤其是毫無依據的抹黑、不實指控,應該有效來杜絕。當時的提告,就是希望「以訟止謗」,希望能透過司法來有效遏止。今造謠者確定被起訴,也盼審理之法官能秉公審理,有罪該判就判,我們社會也才會有真正的公平正義。

郭國文指出,起訴書表示,檢察官經偵查終結,認周五六應提起公訴,原因係周在造勢舞台上公然以「郭國文…連水災的錢都敢拗去,之後民進黨放過他,在法院裡面聽說和解後他沒事,這種人連水災的錢都敢拗去、貪污去…」等不實事項指摘,足以詆毀郭之名譽,並足以生損害於選舉之公正性,故其所為係犯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而若最終判刑,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擔任台南市第二選區候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執行長之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前立委周五六,被參選立委的郭國文提告,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圖/郭國文提供,下同)

郭國文說,雖然知道選舉有許多手段策略,但若放任毫無依據之抹黑與造謠,則除了讓選民無法獲得正確資訊,也確實損害選舉的公正性。不實的謠言若能及時澄清還好,就怕關鍵時期來不及澄清,最後造成選民非理性考量後之結果。因此,隨著民主化逐漸鞏固,此違反選罷法之散佈不實之事的行為應受制裁,也盼未來從事選舉者若無一定事實依據的話,要抹黑前可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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